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浙财院[2012]86号)和《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财院[2012]87号)文件精神,经项目负责人申报,专家组评审,学校确定“税务筹划”等7门课程立项为2014年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一般项目、“宏观经济学导论”等2门课程立项为2014年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专项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有关事项如下:
1.学校给予1万元/项的建设启动经费,建设期满,验收通过后,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种等级再分别追加4万、3万、2万元/每项。经费使用办法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教〔2009〕40号)。
2.项目立项后,应进一步梳理改革方案,针对该门课程教学过程中目前存在的问题,明确本项目实施教学范式改革的具体目标,确定相应的实施路径,并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来自学生的意见反馈,根据实施现状及时调整修正改革方案。
3.开课学院须对课程教学组织形式、师资配备等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
4.学校将采取专家同行跟踪听课、集中观摩研讨、学生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对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
希望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任务要求,结合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发挥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
附件:3044永利集团官网2014年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名单
 
                                                         3044永利集团官网教务处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3044永利集团官网2014年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名单
| 编号 | 课程名称 | 所在学院 | 负责人 | 项目类别 | 
| 1 | 税务筹划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刘初旺 | 一般项目 | 
| 2 | 投资学(双语) | 金融学院 | 王聪聪 | 一般项目 | 
| 3 | 国际结算(双语) | 金融学院 | 李果 | 一般项目 | 
| 4 | 市场营销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郭军灵 | 一般项目 | 
| 5 | 电子商务系统建设 | 信息学院 | 姚建荣 | 一般项目 | 
| 6 | 民事诉讼法学 | 法学院 | 孟涛 | 一般项目 | 
| 7 |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 | 城乡规划与管理学院 | 牛少凤 | 一般项目 | 
| 8 | 宏观经济学导论 |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 柴志贤 | 专项项目 | 
| 9 | 微观经济学导论 |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 李井奎 | 专项项目 |